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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01.29

何兆基
Jan 29, 2018
1 min read

再讀一段畫論,【宋】宗炳《畫山水序》:


「況乎身所盤桓,目所綢繆,以形寫形,以色貌色也。且夫崑崙山之大,瞳子之小,迫目以寸,則其形莫睹。迥以數里,則可圍於寸眸,誠由去之稍闊,則其見彌小。今張綃素以遠映,則昆閬之形,可圍於方寸之內。豎劃三寸,當千仞之高,橫墨數尺,體百里之迥。是以觀畫圖者,徒患類之不巧,不以制小而累其似,此自然之勢。如是,則嵩華之秀,玄牝之靈,皆可得之於一圖矣。夫以應目會心為理者,類之成巧,則目亦同應,心亦俱會,應會感神,神超理得,雖復虛求幽岩,何以加焉?又神本亡端,棲形感類,理入影跡,誠能妙寫,亦誠盡矣。」


個人粗淺的理解如下:


「身所盤桓」、「目所綢繆」是身體的知覺功能,但「崑崙山之大」、「瞳子之小」、「迫目以寸」、「其形莫睹」,亦是這知覺功能的先天限制。「去之稍闊」、「其見彌小」就是畫家藉開拓「觀看」方式,不斷尋找新的視角以突破知覺的限制。「應目」是視覺經驗的拓展,「會心」是由此延伸的視覺經驗以達致心智/意識上對此山水的領會,而「感神」似乎又比「會心」更深一層,宗炳説「神本亡端」,是難以捉摸、不能名狀,只能「棲形感類」、「理入影跡」,就是以物類相感的方式棲於有形之物(即山水)的影跡當中,至畫家「張綃素以遠映」,「得之於一圖」,所得的,就不單是眼前山水(物),而是由「應目」到「會心」再到「感神」的一個完整知覺過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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